焦作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2025〕第1号

发布时间:2025-12-03 来源:

焦作市酷走运动协会:

你单位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你单位有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911房间

电话:0391-3569175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