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有关科室:

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焦作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社会福利机构十项规定》、《焦作市民政局安全管理五项制度》的要求,自58日起,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民政服务机构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看,各单位虽然安全意识普遍提高、消防责任制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整改力度持续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山阳区、马村区、武陟县民政局,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安全生产五项制度》未建立,山阳区康辉养老院、解放区宏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机构十项规定》未按照要求上墙。

2、武陟县心连心养老院硬件设施虽然很好,但是存在巡查记录不规范,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的现象;马村区伍福之家养老公寓存在巡查记录不规范,无证操作消防报警器的情况。

3、解放区宏光老年公寓、孟州市荣光养老院、温县恩光老年公寓存在宗教色彩,整改不够彻底;解放区宏光老年公寓制度不完善,环境较差。

4、武陟县心连心养老院、博爱县华康养老院存在一间房住3个以上老人的现象;山阳区康辉养老院存在消防控制室吸烟的问题。

5、博爱县华康养老院只安装部分喷淋设备,修武县福利中心、山阳区康辉养老院未安装喷淋设备。

6、山阳区还存在着所辖民办养老机构无证经营的现象。

对存在的上述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迅速整改。制度未健全的单位要尽快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已建立单位要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消防设施未配备齐全的服务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尽快督促其将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对于无证经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联合公安、工商、消防,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未抽查到的单位和服务机构要引以为戒,开展自查,抓好整改。各业务主管科室要根据本次安全抽查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导力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各服务机构将存在的隐患改到位,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