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18-04-16 来源:

基金会注销登记须提交材料

 

1. 《基金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3. 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会清算审计报告;

5. 基金会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债权债务公告(公告需刊登在市本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提交报纸原件);

6. 基金会印章、财务凭证,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7.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8. 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时,需提交,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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