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焦政办〔2016〕42号)要求,结合省民政厅下发的《河南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豫民明电〔2016〕134号)安排部署,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规范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有效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全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安排部署,经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市民政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相关事项,具体人员组成附后。
三、活动内容
(一)各级民政部门
明确各级民政部门所属单位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定期检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5项工作制度。
1.定期检查制度。各级民政归口管理部门每年要适时组织对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善检查记录,高标准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2.分析研判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和火灾情况,每半年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和民政服务机构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查找问题和不足,判定下阶段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
3.教育培训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工作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
4.责任告知制度。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要与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年终组织考核验收,兑现奖惩。
5.督导问责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定期对下级部门、所属单位消防和民政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整改超期或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
1.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好《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
2.各级民政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当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自觉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5日前)
1.成立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原则,成立达标创建活动领导机构,明确负责领导、责任科(股)室以及主责人员及工作联络人,制定运行机制,实体化运作达标创建工作。
2.全面动员。各级民政部门要逐级制定达标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标准、时限、措施等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
3.全面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下一级民政部门、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的思路、任务、标准、措施等,切实培养一批抓工作的“明白人”。
(二)自身建设和试点培育阶段(
1.各级民政部门以文件、会议纪要或记录等形式,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5项工作制度。
2.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商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参与,分区域及场所类别,选取工作较好的下级民政部门、所属单位、民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试点培育,形成可以在全市民政系统推广的标准化管理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
(三)全面开展达标创建阶段(2017年年底前)
1.市局将适时组织召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会,总结经验,推进工作,全面推广试点工作典型做法。
2.各级民政部门要倒排工期、强化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通报讲评,全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2017年8月底前,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100%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7年底前,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贯穿达标创建全程)
1.各级民政部门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对照工作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达到建设标准的即可申报验收。
2.各级民政部门对申报验收的单位组织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有效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评。
(二)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民政部门是这次达标创建活动的主责单位,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建设标准,具体责任要细化分解到主管领导和科(股)室,明确任务、方法、进度、时限和奖惩,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民政工作具体情况,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有步骤、有计划的分类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管理。要通过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民政服务机构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切实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
联系人:温京华 联系电话:3569161
电子邮箱:jzmz909@126.com
附件: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达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东林
副组长:张 林 张立军 陈富山 翟福友 武兴农
姚德胜
成 员:李东光 贾海流 贺永平 王宏伟 刘承艳
刘新荣 陈云峰 陈汉长 袁 晶 王庆利
毋志强 侯长东 扈素霞 葛广来 王 强
李海霞 淮新宪 孟 文 成全营 陈玉生
杨红战 赵长军 郝海胜 王晓钢 李继锋
郭万怀 史海金 王秋安 郝杰兵 王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