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四期
焦作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4期
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
刘新顺同志在焦作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2009年10月12日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市里也成立了新社会组织学习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对下的指导。需要强调的是,按照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原则,搞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的政治任务,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增强主动性,履行好职责,把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各新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都要抽调熟悉情况的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同时加强与市指导小组的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市新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结合各自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全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我市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
加强全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从我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看,呈现出覆盖率低、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特点,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要通过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加以改进。对符合条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督促抓紧组建起党组织,并由其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组建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要通过成立联合党支部、指定参加其他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活动。按照中央和省里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党组织组建及党建工作开展等事宜。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既是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参与单位、活动对象全覆盖的需要,更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的需要。在着力抓好党组织组建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建工作开展,完善党组织活动方式,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使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保障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新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水平
要把解决问题、务求实效贯彻于整个活动的始终,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坚持“开门搞活动”,采取上级点、自己找、服务对象评、会员(群众)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全,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活动方案,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提高完善的过程,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要注重加强新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民主办会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提升新社会组织的公信力。通过活动开展,力求解决一批新社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群众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全面提高我市新社会组织的建设水平。
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新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新社会组织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各新社会组织都要从全市的发展大局出发,以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科学发展的业绩,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一方面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手,扎扎实实地整改提高;另一方面从各自优势着手,进一步做大做强,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及反映诉求、扩大服务、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新社会组织联系着方方面面的人员,学习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好辐射作用,从专职人员中的党员辐射到理事会乃至整个会员群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与社会组织有联系的人员都吸引到学习科学发展观上来,吸引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上来,吸引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来,真正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任务,出色地完成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焦作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