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一期
焦作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简 报
第1期
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
焦作市全面启动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10月12日,焦作市召开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标志焦作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正式展开。焦作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甫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新顺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焦作市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焦作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林主持会议。会议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全市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搞好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
焦作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770个,其中,社会团体3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40个,备案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89个(登记52个),市本级登记新社会组织247个,新社会组织以每年10%的速度在发展。新社会组织遍布全市城乡,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这对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王甫指出,由于我市新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服务社会能力不足,自身建设亟需加强,政策环境需要优化,其数量、质量、功能、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有相当差距。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推进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促进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发挥新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现实需要,是在新社会组织领域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
他明确强调,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社会组织工作中的首要政治任务。民政部门和有关业务主管单位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省市委有关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在新社会组织中得以贯彻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按照部署安排,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活动,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努力实现新社会组织在党的建设上有突破、在自身建设有突破和在功能作用发挥上有新突破,指导新社会组织按照“有载体、有思路、有活动、有成效,突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一定要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确保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启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职责;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检查指导;要营造舆论氛围,抓好示范带动;要搞好统筹协调,确保工学互促,确保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市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刘新顺做重要讲话,他站在全市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针对如何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自身建设、发挥作用及下步如何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指出,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二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我市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水平;三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新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水平;四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新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