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报送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受捐儿童登记表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10-07-26 ] [ 浏览:4302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事务科 ]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报送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受捐儿童登记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民政厅通知精神,要求我市报送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受捐儿童登记表,争取为每名孤儿购买一份常发重大疾病公益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7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与民政部合作,开展了“孤儿保障大行动”,推出“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将慈善与保险相结合,通过公益化的保险手段为少年儿童健康的机制性保障提供补充。作为“孤儿保障大行动”的具体落实,今年5月,“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又启动了“爱心1+1大型公益活动”,通过向社会筹措善款,争取为全国每名孤儿购买一份年保费为50元、一年期保额为10万元、覆盖12种少年儿童常发重大疾病的公益保险.
目前,“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已陆续收到定向为河南省孤儿提供保费的善款,为尽快开展我省孤儿保险卡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早日使我省孤儿获得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市按照“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格式,对孤儿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省民政厅将按照各地登记表上报先后次序,根据面向河南孤儿善款筹措进度情况,滚动办理保险手续。即先上报登记表的先上传至“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优先获得保费善款;如善款不足,后上报登记表的等待筹足善款后再予办理。
二、报送格式
1、本次受捐儿童登记表为Excel格式,请各县市区从登记表下载邮箱予以下载,下载表格共6页,2至5页可复制使用。
2、数据填报以2009年孤儿调查情况为基础,登记表以县市区民政局为单位,单位信息栏请务必填写清楚,以便于保险卡发放。
3、接受捐赠的儿童及其监护人信息登记栏请按照第1页举例填写,特别是要包括福利机构全体儿童,其中“身体状况”填写务必全面、真实、清晰,没有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的家庭“监护人电话”可填写便于联系的邻居家庭或村(居)委会电话,但“家庭地址”栏务必填写清楚(填写样表见附件)。
4、登记表下载邮箱:hnetbx2010@163.com密码:65900110 
三、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民政局请于8月15日之前将受捐儿童登记表通过登记表上传邮箱报至市局。
登记表上传邮箱:jzmzflk@126.com
附件:中国儿基会“中国儿童保险专项基金”受捐儿童登记表填写样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复制地址 】【 收藏 】 【 打印 】 【 关闭
下条新闻:关于开展2010年度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上条新闻:关于请报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有关情况的通知
版权所有:焦作市民政局
备案号:豫ICP备17004447号 网站标识码 4108000031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7号
网址:http://mzj.jiaozuo.gov.cn 邮编:454000   
网站主办单位:焦作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1-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