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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 我市离婚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下降 |
[ 发表时间:2022-09-28 ] [ 浏览:671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社会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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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我市的离婚登记工作发生了哪些变化?记者从9月27日下午召开的“推进联动机制、维护家庭和谐”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法典》实施以来,焦作市离婚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下降,2022年同比下降了32%。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自由的原则下,当事人双方自愿申请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大家都知道,《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对我国公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婚姻登记工作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是程序发生了变化。《民法典》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按照《民法典》要求,婚姻登记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后,在第31日至60日之间,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完善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时间长度发生了变化。《民法典》实施以前,当事人只需向婚姻登记处提供完整合法的证明材料,即可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法典》实施以后,当事人想办理离婚手续,最少要经过31天才能全部办理完离婚手续。离婚手续的最短办理时长从1天增加到了31天。三是离婚率有所下降。《民法典》实施以来,焦作市离婚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下降。从数据统计情况来看,2020年办理离婚登记共计8343对,离婚率5.54‰;2021年办理离婚登记共计5708对,离婚率3.04‰,离婚率较2020年下降了50%。2022年已办理离婚登记3829对,离婚率2.04‰,同比下降了32%。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民法典》关于离婚登记的规定,严格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依法依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有效减少轻率型离婚、冲动型离婚数量,让人们更慎重地对待婚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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