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科学有效实施,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充分发挥核对效能,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核对,无委托、不核对,只核对、不认定”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核对业务,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阳光社会救助提供有效支撑,助推精准救助落到实处。 优化工作流程。为了使核对工作更加科学地服务于社会救助工作,达到准确、高效、便捷的效果,市核对中心以《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了核对工作的基本要求、人员管理、安全要求等内容,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提出申请-受理录入-初审提交-审核汇总-提交核对-结果返回-出具报告”的核对工作流程,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严格授权管理。“先授权、后核对”是开展核对工作的基本前提,事关申请人的法律权益。为保障申请人授权真实、有效,市核对中心要求各县市区信息核对授权书统一使用高拍仪上传,坚决杜绝未授权核对现象。同时,采用新版授权书、委托书,推进依法核对,确保我市核对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提升核对效率。为满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提升核对工作效率,将核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大大减少了困难群众等待救助的时间,真正将市核对中心“精准、高效、公开、公正”的工作宗旨落到了实处。 截至5月底,全市共核对11个县市区15408人次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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