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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 发表时间:2019-09-24 ] [ 浏览:18213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行政服务大厅 ]

1、办事流程

(1)行政相对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证

2、申请材料

(1)男女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双方当事人)

(2)、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内地居民)

(3)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

(4)结婚证原件(双方当事人)

(5)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

3、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4、咨询电话

焦作市民政局行政事项服务科  电话:3568577

焦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话:3568533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投诉举报方式

焦作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391-3569399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投诉   电话:0391-356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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