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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南派出所原所长刘太平(副县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发表时间:2016-08-04 ] [ 浏览:8739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

焦南派出所原所长刘太平(副县级)被开除
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焦作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焦作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焦南派出所原所长刘太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刘太平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法律规定收受他人钱物、企业干股,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相关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焦作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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