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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专刊第10期
[ 发表时间:2015-02-28 ] [ 浏览:25351 ] [ 文章来源: ] [ 发布科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

 

解放区民政局制定“七个必须”

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解放区为进一步规范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促进低保工作健康开展,针对当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低保工作的“七个必须”。一是必须遵循“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原则。二是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三是必须按照“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是否符合享受条件,除此之外,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四是必须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审批。五是对经审核,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必须自审批之日,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对经审核,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必须自审批之日,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六是街道办事处在领取新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存折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存折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七是工作中必须坚持清正廉洁,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以权谋私。“七个必须”的制定,加大了对基层低保工作者的监管力度,有效阻止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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